为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政府、各消安委成员单位及重点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近日,嘉陵区召开全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贯彻会议。嘉陵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张晓天,嘉陵大队军政主官及区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在嘉陵区政府101会议室参会。会议由教导员王娟主持。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首先收听了全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电视电话会,结合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琼色少将的讲话精神,嘉陵区消防大队教导员王娟带领大家认真学习解读了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教导员王娟强调,《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明确了所有消安委成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从严界定了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会后,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晓天结合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工作。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宣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以全面为准则,将文件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措施宣传到位、解释到位、传达到位。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人社等部门应高度重视消防队站及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单位要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三、加强审批、监管检查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将火灾隐患杜绝在源头。四、加强领导和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走形式走过场。五、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不能发生亡人火灾及重大火灾事故,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