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南充市嘉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会议室,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当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从嘉陵区司法局长周瑜明手中接过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挂牌时,标志着四川省首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南充市嘉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拓展解决多元化矛盾纠纷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嘉陵区司法局在刚刚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律师调解工作室,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嘉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嘉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下设立的专门律师调解工作室,是中立的第三方主持调解机构,负责协调、引导、帮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服务工作站受理调解案件,接受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程序派出律师调解员,提供专业性、公益性调解服务。《意见》中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律师调解会议室,律师调解办公室,建立调解律师信息库,在信息平台及网站公开调解律师信息。主要接受中心窗口、网络平台、人民法院移交、基层司法所上报、区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村(社区)移交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等受理的调解案件。
《意见》还对律师调解工作室明确了入驻调解律师的资质、受理程序、调解程序、调解时限、经费保障等事项,建立了律师调解档案,健全了值班、考勤、奖惩等制度机制,同时接受人民群众和区委政府机关的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成立,为及时有效化解多元化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更为宽阔的平台。
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律师协会、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嘉陵区司法局、嘉陵区所属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